关于公司劳动合同三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劳动合同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劳动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甲方因业务扩展需要,招(雇)乙方为本公司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经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 20xx 年 3 月15日起至 20xx 年 3 月 15 日止,1 年。其中试用期从?20xx?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3?个月。
第二条?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岗位,承担???任务,担任??工种。
乙方应完成岗位所规定的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
第三条?工作安全、卫生条件
1. 甲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法规标准,采取劳动保护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建立安全工作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工作和职工健康。
2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16岁以下)不宜从事的工种。
第四条?劳动管理
1.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劳动政策和有关劳动管理的法律规定,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制度及各项规章。
2. 甲方有监督乙方遵章守纪、安全工作、职业道德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权利。
3. 乙方应严格遵守公司纪律和规章制度,不得把公司的各种机密和与公司利益有关的文件泄露给他人,若发现并对本公司已造成客户流失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给予赔偿。
工作中应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应实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每月有薪假为3天,因工作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经双方协调而定。
2. 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特技殊情况除外);每月??10 号为发薪日。
3.甲方应当根据公司的工程发展及乙方的业绩优异程度、工作效率、在公司的表现程度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具体工资调整为:(1)文员:每月800元;注:若有业务引进即加上本月提成。(2)设计师:每月20xx元加上本月所设计的业务提成。(3)业务员:若是新员工每月600元加提成,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如果有业绩的即在原来的底薪上加200元,并升为正式员工:工资为800元加本月业务提成,但每月要保证有一个业务来往。)注:以上工资的调整和最终解释权属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保险
为了员工的人身安全,本公司为各员工所买的保险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具体如下
(1)此保险的保险对象:凡公司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都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鹏跃装饰公司)向保险公司集体办理投保手续。
(2)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时起到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期满时,另办续保手续。
(3)保险金额最低为壹仟元,最高为五仟元。在此限度内,一个单位选定一个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4)保险责任,本保险为定期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废的,保险公司按下列各款规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A.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B.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又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两肢永远完全残废: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时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C.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半数。
D.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条二、三两款以外的伤害以致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身体机能,或永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身体机能的,按照丧失程度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额。 (5)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不论由于一次或连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均按第四条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但给付的累计总数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全数。给付金额累计总数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保险效力即行终止。
(6)除外责任由于下列原因所致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废,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A.被保险人的自杀或犯罪行为;
B.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的故意或诈骗行为;
C.战争或军事行动;
D.被保险人因疾病死亡或残废。 (7)在保险单有效期间,投保单位(鹏跃装饰公司)如因人员变动,需要加保或退保,或因被保险人要求变更受益人,应填写变动通知单一式三份,送交保险公司据以签发批单,作为保险单的附件?第十一条?在保险单有效期间,投保单位如因人员变动,需要加保或退保,或因被保险人要求变更受益人,应填写变动通知单一式三份,送交保险公司据以签发批单,作为保险单的附件。
(8)被保险人中途离职,不论已否办理批改手续,均自离职之日起丧失保险效力,保险公司应退还已缴的未到保险费。而且员工离开公司辞职以后无论发生怎样的人生意外,都与本公司无关。
(9)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申请给付保险金过程中如有欺诈行为,保险人除追回已给付的.保险金外,有权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追偿因调查核实过程中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 甲方因转产、调整经营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又无法安排其他工作的;
(3) 参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乙方属于应予辞退的;
(4) 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3. 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 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 甲方无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4. 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经营、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九条?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 元。
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给予赔偿。
第十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在法定申诉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之日起生效
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签章):
公司劳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销售业务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泉州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实行每月3天假期、每天7.5小时工作制。
四、劳动报酬
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 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连续3个月未达成甲方业绩考核方案,或者乙方严重失职,给甲方造成10000元以上损失。
七、其他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执行。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名:乙方签名:
公章
本合同订立与 年 月 日
公司劳动合同 篇3
甲 方: 乙方:
北京东丽温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性别:
委托代表人: 学历
年龄:
甲方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北京市 邮政编码: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___月,到____年___月___日终止。
二、 工 作 内 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部担任___________工作。
三、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定时的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不包括吃饭时间),每周40小时。
第四条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乙方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得自行加班加点。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的劳动报酬分为三部分: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岗位工资。
第八条 甲方实行下发薪制,每月5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资,总计______元人民币,(包括①基本工资为_______元;②岗位工资______元;③职务工资_______元)。
第九条 乙方的劳动报酬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在支付乙方工资时代扣和代缴。
第十条 甲方根据公司的效益和乙方的贡献,自主解决给乙方颁发年度效益奖或特殊贡献奖。此部分奖励的应纳税部分由乙方自行负担。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它。凡需乙方缴纳的,甲方在发工资时代扣代缴。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历、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工作午餐及年休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相应变更有关内容。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扣发岗位工资、向乙方要求经济赔偿直至追究司法责任。
1、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 构成渎职、犯罪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9、 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0、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1、 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8、 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9、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第二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 安排在经劳动部门认定为保护不完备的地方或让乙方从事法律不允许的工作;
3、 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福利待遇的。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可协商,续订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历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所应交纳的税额由乙方自行负担。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二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 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部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三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等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三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人员,应向甲方赔付培训费。其标准为:
一般员工:培训费÷合同期限/月×未完合同时间/月
业务骨干:指门经理、付经理及专业性较强的技术人员
服务不满一年(含一年)的:赔偿全部培训费;
服务不满二年(含二年)的:赔偿80%培训费;
服务不满三年(含三年)的:赔偿60%培训费(以每年递减20%类推)。
第三十四条 乙方自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九、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单位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其他
第三十六条 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均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七条 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将档案转入甲方制定管理机构,非北京户口及未转档案者,不执行本合同第十三条。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
盖章:
乙方: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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